中国民营经济的长期性:有一道难以跨越的坎

  关于民营的舆论环境,政策算是语重心长了,高法与高检先后发文,清理舆论环境,相当于把民营这个“自己人”的定位,提到了法的层面。

  这当然很温暖,但是,有一道坎难以跨越。

  所有制的主导性不可改变

  这道坎就是所有制,所有制决定了差异。

  按照经典的理论,社会最终要实现全民所有制,《共产党宣言》:“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那么,我们如何定义民营经济的长期性?

  这是个问题。

  从中国经济现在的运行方式看,一直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错配,从所有制的角度,资源当流向中国经济的掌门人,即代表着公有经济的国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资源当流向效率,流向支持了85的就业的民企;否则,就会引起了国计与民生的不平衡。

  刘世锦提出了一个建议:深化改革要打破国营与民营的区别。

  什么意思呢?

  当然不是把国企私有化,意思是政策红利的导向,是要改变二元错配,不管你是国营,还是民营,市场效率说了算,谁纳税多,谁支持的就业多,资源就流向谁,政策不做所有制的锚定。比如,银行贷款利率,国企1.8%,民企5%,这个政策的锚定是什么?是效率,是民生,还是仅仅因为戴了一个全民所有制的帽子。实际上,人们都很清楚,全民不等于人民,私有也不等于非社会,国企不直接惠及民生,要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而民企才是百业,直接关系到民生,直接惠及中等收入群体,民企不好,居民收入与就业的预期也不会太好。

  官与民,这些事古人本来分的很清楚,现代人却颠倒了。

  民生:谁支持了就业就是人民经济

  既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制度的保证,不管你是国字头,还是私字头,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回事,老百姓与企业最直接的关系就一条:就业。提供了就业就有关系,没提供就业就没有直接关系。至于财政的转移支付,与姓公姓私没什么关系。

  同样,老百姓生活环境的提供,也不存在谁高尚谁付出的问题,私企花的是私人的钱,自己赚钱,同时造福于社会;国企架电网,那花的全体纳税人的钱,与是不是国企本身没关系,与书记厂长更是没关系。这钱交给民企去办,也是一样的,或许效率更高一些。

  既然如此,对财政而言,国企与民企都是在给财政打工,只要依法纳税都是好企业。

  但是,刘世锦的建议多半不会通过,无论是舆论环境,还是营商环境,现在都陷入到了一个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深刻矛盾之中。政策明明在鼓励民营经济,实际的营商环境又不太可能实现充分竞争,个别项目或给予“同等的准入条件”,整个经营就不太可能。

  政策支持新气象

  新的《意见》出台,有几点改变。

  第一个改变,对长期性做了一个定位,民营将是下一个百年计划的“生力军”,什么意思?民营没有信心,大资金坐看枫林晚,那就再给你一百年,这等于在《共产党宣言》与当下的经济发展之间做了一个妥协。

  第二个改变,民营不仅仅是“自己人”,也是下一个百年计划的中国经济的“基础”,这一条很有分量,基础是什么?这就是权重,过去十年,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是加强公有经营的权重,国企资产高速增长,年均增速在15%以上,目前已经达到300万亿,是民企总资产的两倍。既然民营经济是下一个百年计划的“基础”,等于是对权重的再界定。于是,又有了第三个改变。

  第三个改变,对民营经济已经不仅仅是“支持、鼓励与引导”,而是“发展壮大”,那么,又如何界定私人资本的无序扩张?香港的大陆网红学者卢麒元说,中国的资本家一定要清楚什么是“边际”,赚点钱没问题,如果过了“边际”,法律不收拾你,也要遭天谴。问题是,谁来定义这个边际,是行政文件,还是法?

  正因为有卢麒元式的警告,正因为有网上一浪又一浪的批判,重新将剥削、剩余价值、阶级斗争炒成了热词,那么,没有理论上的正本清源,政策的暖风就会失去效力。

  民营无恒心,就不会有什么张维迎推崇了一生的“企业家精神”,我们当然可以痛斥那些流向海外,不为社会做贡献的大资本,但是,是不是也可以弱弱地问一句,为什么要跑?为什么不见其他国家的大资本拼命往中国逃?我们到底是欢迎民间大资本投入中国市场,还是要立即实现《共产党宣言》,干掉私人资本?

  所有这些疑问,其实也很简单,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范围内,我们是不是要以所有制划线?

  如果一定要划线,民营的长期性就缺少理论的支点。

  如果不划线,那么,就应该大声强调,民营经济就是人民的经济。

  老百姓自己投资,解决了自己的生计,还提供了55%的年度总投资,59。6的税收,60%的年度经济总量,75%的科技创新,85%的就业,它不是人民经济,那么,中国到底是什么经济?

  不管政策能解读到哪一步,时势强于人。

  中国经济一天也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我相信, “自己人”将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重新定义它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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