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美竹写手称所有言论仅代表自己 没和任何人合作

11月21日晚,都美竹写手“猫世霖”再度发文称此前发布的言论仅代表自己,没有和任何人合作。

全文:我说一下,我只代表我自己,目前在公共场合针对此事发声的,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没和任何人做所谓的矩阵,就我自己一人,我也只对我自己的话负责,就这么简单。

此前,都美竹写手疑似为吴亦凡澄清:“第一,没有未成年。第二,没有吸d,查的很清楚,很全面,没有。 ”

随后,“猫世霖”发声明,明确了自己关于吴亦凡事件的立场:“第一,我多次强调,不得对相关单位及流程做有罪推断,这件事情到了今天这一步,是一系列社会矛盾挤压冲突的产物,男女的极端对立占主要部分。第二,任何针对于郭嘉,针对于司法的恶意揣摩和猜测均是我们反对的,是我们憎恶的,是我们不解且极力批判的。第三,吴某凡的粉丝群里,的确有不理智的,但还有人假装吴某凡粉丝搞事情,这些人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20日晚,都美竹写手曾发长文,回忆自己过去两年的心路历程,“我一手打造出了一个女英雄,而这个女英雄,却赶了很多不“英雄”的事”,他称自己被都美竹欺骗利用,两年来悔恨不已。

据此前警方通报消息,该写手徐某曾主动联系都美竹做其写手,文章都是都美竹提供素材,他“包装加工”后完成的。2021年6月,都美竹与好友刘某文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刘某文于6月2日在微博发布了都美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又撰写了“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后在7月16日起由都美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据悉,2022年11月25日,法院对吴亦凡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吴亦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吴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年7月25日,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二审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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