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喜欢裸睡,被先奸后杀,场面惨不忍睹,细节更是震惊全网!

广西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医生因喜欢裸睡惨遭人强J。

直至大小便失禁 ,最后又被残忍杀害。

几天后,她的尸体出现在奇臭无比的排水沟。

法院判决令无数网友津津乐道。

【案例回顾】

2014年7月7日地点,广西省南某市的一个早上,张老汉吃完早饭准备去散散步。

正当他走到排水沟附近,远远的看见有一个人躺在地上。

起初,老张以为是年轻人大早上在寻求刺激,就没有多想。

但还没走到排水沟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浓浓而又上头的“香味”。

而那股味道就仿佛是100只死老鼠夹杂着100只臭鸡蛋散发出来的味道。

于是他怀着好奇心想凑上去一探究竟。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张老汉瞬间被一股暖流袭击他的裤裆。

将张老汉吓的大喊道:我的妈呀是个死人。

他也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没多久刑警队就赶到现场?

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双手、双脚都被牢牢地固定着。

现在也正是夏天,尸体已经被晒的烂的不堪入目。

所以就无法知道死者的具体身份信息,后来经过法医初步鉴定。

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龄大概在25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上下。

第二、死亡时间大概在四天前,第三、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在体内提取到了男性的体液。

经过现场勘察,并没有打斗的痕迹,此处很可能只是抛尸现场。

而发现尸体的地方距离县城只有不到500米,周围人群相对密集。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在此地抛尸?

由此警方推断,凶手不是本地人就是外地人,显然本地人绝不会这么蠢。

为了快速侦破此案,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

而首要工作就是查明尸源,死者是谁,她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带着这个疑问,警方随即围绕着死者的死亡时间,对近期失踪的女性进行了调查。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就收到了新的线索。

据某医院妇产科的医生讲:她的同事周某已经很长时间没来上班了。

而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并且家中一直没有人。

根据同事提供的信息可以了解到,女子名叫周某今年26岁,广西本地人。

是当地一所县医院妇产科的医生,平时温柔善良,同事们对于他的口碑都很好。

绝对不可能有什么仇家,后对其家人进行了DNA的比对,证实了死者就是失踪的周某。

那么究竟是谁要对她痛下杀手?

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侦查员来到了周某的住所,可以看到屋里收拾的干净整洁。

也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甚至连门锁都没有撬动过的痕迹。

经过进一步的勘查,侦查员在床单上发现了一摊疑似尿迹的东西。

而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人又怎么可能会尿床,更何况是爱干净的周某?

可问题又来了,这些疑似尿计的东西是哪来的?

有句古话说的好:“和尚洗头必有缘故”。

可以大致推算出,周某很有可能是在凶手的强B下,过度害怕才导致尿失禁,不出意外的话就出意外了。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此处绝对是案发现场。

但种种迹象又让警方摸不清头脑。

为什么凶手可以在不动门窗的情况下进入周周的房间?

难道凶手是熟人作案?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

附近的租客向民警反映,在那天凌晨听到有人叫喊和摔东西的声音。

但后来又没声了,所以自己并没有特别在意。

根据这个线索,侦查员立即对只有一墙之隔的邻居温国强了解情报。

但他却说自己睡的死,对当晚的事情没有一丁点印象。

据悉,他搬到此地不到一个月,几乎没有见过邻居周某。

而民警在温某那没有得到任何线索,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泄气。

就在这时,监控部门的侦查员发现了一个可疑男子。

从监控里可以发现在7月5号凌晨四点钟的时候,有一个男子行色匆匆,在雨中漫步。

而且衣服都穿的很凌乱,这让警方十分诧异。

紧接着,该男子从周周所在的楼中扛了一袋东西走了出来,并一路到了现在的抛尸地点。

警方做出了大胆的猜想,嫌疑人身上扛的十有八九应该是周某。

后经调查比对,该男子竟然是邻居温某。

于是警方在他的房间内采取DNA对周某体内的男性体液进行了比对。

果不其然,凶手就是温国强,而这名嫌疑人也是非常狡猾,嗅到气味后连忙赶到云南来了。

于是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云南进行Z捕,终于将准备过境的温某抓获。

起初温某说什么都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警方的审讯一点都不配合。

当警方拿出充足的证据后,他也只能乖乖的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所有的谜团瞬间都被解开了。

据了解,周某有个不好的习惯,每次开门后都不喜欢拔钥匙。

渐渐地也就正好单身又处于精力旺盛期的温某有了一些想法。

他自认为这是周某在和自己玩欲擒故纵,故意不拔钥匙来勾Y自己。

而就在案发当天,已经被欲望冲昏头的温某终于忍不住,便打开周某的房门走了进去。

刚进去后,他蹑手蹑脚的想拿点钱再说,探探风头。

但当他看见全身C裸的周某躺在床上时,心中的欲火瞬间燃起。

他先是静静的躲在窗帘下注视着周某,想观察一会再说。

但一不小心碰到了脸盆,清脆的声响也吵醒了周某。

周某看到窗帘下站着一个陌生男人的黑影,又看了看自己的身上还没有穿衣服。

情急之下就连忙大喊救命,结果把躲在窗帘后的温某也属实是吓了一跳。

而害怕事情暴露的温某立即跑过去捂住周某的嘴,又将被子压在了周某身上。

经过这一系列操作,不成想竟然将周某给焖的昏迷了过去。

而温某看着躺在床上一S不挂的周某顿时起了歹意,并对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强J。

而在强J周某的过程中,周某也醒了过来,并一边反抗一边苦苦的哀求温某放过自己。

但温某反倒是更加的用力,根本不顾及周某能不能受到了。

而在这个过程中周某因为过度紧张又受到重创。

导致身体不断地抽搐痉挛,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床上会有一堆尿渍了。

而办完事后,温某觉得周某已经看到了自己的面目,后期肯定会去警局告自己。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周某活活勒死了。

并将周某的尸体装入了一个袋子里,趁着夜色扛着扔到了奇臭无比的臭水沟里。

至此,案件告破。在法庭上温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着,自己真的太对不起周某。

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才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将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这样给交代了,自己现在是真的非常的后悔,非常的对不起周某。

又说自己家里还有80岁的老母亲没人照顾。

如果自己死了,母亲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会被活活的饿死的。

希望法院能够给自己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自己以后肯定会感恩回报社会的!

可无论自己现在怎样的后悔,怎样的认错,总归还是S人犯罪了!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处温某有期徒刑20年,缓刑5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2万元。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温某对周某见色起意,将其残忍杀害,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强J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J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J妇女的。

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J的。

强J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是指行为人在强J妇女之前或在强J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

如果出于S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S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

对此,各位看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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