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不能“一撤了之” 海通证券等超20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被罚
新快报讯 记者涂波报道 “带病闯关”“一查就撤”,IPO保荐机构不能赚了钱就当甩手掌柜了。11月10日,证监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下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征求意见。记者统计,近两个月以来,有包括海通证券、万和证券、东方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券商收到IPO业务罚单,年内已有超20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被罚。
沃得农机已非首次被警示
近日,海通证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沃得农机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等,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海通证券未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资金拆借信息披露不完整等情况,未经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
值得注意的是,沃得农机项目不是海通证券今年首单收到监管警示函的IPO项目。今年6月,海通证券作为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上交所予以海通证券监管警示。
今年10月,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的东方证券被卷入浙江国祥的IPO项目暂缓的风波中,而后东方证券执行董事、监事等数位高管离职,公司被推上风口浪尖。东方证券被市场质疑有为赚取保荐承销费用、推高关联企业在IPO前的参股溢价升值之嫌。目前,上交所正在进行核查当中,东方证券“入股发行人”及相关私募产品等问题已列入核查范围。
与此同时,万和证券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被监管部门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包括其总经理在内的3名人员也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原因是证监会发现万和证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等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暂停三个月的保荐业务处罚比较严重,是在当前市场、政策、监管等条件下的从重处罚。
强化“申报即担责”
值得注意在是,证监会在此次《规定》修订内容中,强化了“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同时,在检查对象确定后,撤回发行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的实施,也不影响证监会和交易所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可见,如果企业IPO欲滥竽充数,“带病闯关”“一查就撤”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