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 丰台打出文化政策“组合拳”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程靓)4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举行的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创新发布活动上,丰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龚俊发布了《丰台区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介绍,《若干措施》包括吸引新兴文化业态和优质文化企业入区发展、支持高成长型文化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支持文艺精品创作、支持文化企业争先创优、支持特色品牌文化活动举办、支持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九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基本都是在资金方面提供积极支持。例如,重点吸引新媒体、数字出版、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以及创意设计等产业领域文化企业,对新入区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含)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连续三年平均增速达到10%以上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等。
此外,丰台区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出海”,加强对外交流,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年出口额超过20万美元的文化服务出口企业,给予年出口额1%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若干措施》自发布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确定的行业门类,并在丰台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的文化企业均可享受。
“首先,《若干措施》可以作为丰台区文化产业找准发展的政策风向标;其次,借此吸引具有新质生产力的优质文化企业,激发区域活力;同时,激励区域内的园区提升核心竞争力、争先创优;最后,以精准性的综合施策,搭建更多平台,助力丰台倍增追赶。”龚俊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丰台区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229家,实现收入超285.6亿元,同比增长11.2%,丰台区文化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优势行业蓬勃向上,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引擎之一。
丰台区委宣传部/供图